在藝術中,「魅力」的定義非常簡單,就是物理媒介所施加的自發性和無意的限制。任何形式的數位藝術都無法擁有魅力。水彩畫中意外的水花、沒有自動調音的歌聲中的笑聲或破音、手寫筆記中的不一致性、唱片的刮擦聲、當你仔細觀察即使是布格羅的畫作時,藝術家在筆觸和指紋中所呈現的樣子(我確實這樣做過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