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機構投資者建造出租房屋的問題,現在有一場激烈的爭論。 我還沒看到有人提到的一點是,與小型家庭房東相比,大型公司作為房東的表現平均要好得多。這根本不是一個可比的問題。作為一名租客,我每天都更喜歡大公司而不是小公司。
當我住在BigCorp擁有的公寓時,報修的過程快速且簡單。付款是自動化的。一切都由專業人士管理。例行維護也會進行。 當我從一個擁有大約8個單位的家庭租房時,報修的過程卻是「讓我看看我的表哥喬治什麼時候能來,也許四天後」。喬治來了,用一把大扳手敲打問題,假裝已經修好了。其實並沒有。付款不知怎的就丟失了。維護對於房東的家人來說是一個神秘的概念,無論我提到多少次,似乎都無法進入他們的腦海。
小型房東的變化非常大。你可能會遇到一位從不漲租的可愛老奶奶。但更有可能的是,你會遇到一位來自地獄的房東。 大型公司則更可靠。它們足夠大,實際上會關心法律。平均體驗要好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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