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資源部給了一位 Z 世代員工 30 天的停職,因為他連續三天遲到。 第二天,他的媽媽來找老闆聊聊。 她說:「我兒子早上需要額外的時間,因為他喜歡晚上玩電玩。」 然後她告訴老闆,電玩成癮是聯邦認可的殘疾,她的兒子需要得到適當的照顧。 這位媽媽做對了嗎?